一般納稅人享受和放棄增值稅減免稅應注意哪些問題?

[日期:2020-05-15]   來源:北京會計繼續(xù)教育網(wǎng)  作者:北京會計繼續(xù)教育網(wǎng)   閱讀:7919次[字體: ]

 

為助力企業(yè)復工復產(chǎn)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一系列疫情防控的增值稅減免稅政策,今天我們來學習,一般納稅人享受和放棄增值稅減免稅應注意哪些問題?

為進一步明晰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,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(jīng)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2020年第9號)對一般納稅人享受和放棄減免稅有關問題進行了明確和細化:

舉例說明:一般納稅人享受和放棄增值稅減免稅應注意哪些問題?

第一,在某項增值稅減免稅政策出臺以后,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在這項政策的執(zhí)行期限內,自主選擇開始享受這項減免稅政策的時間。需要注意的是,具體操作上,是按照完整的納稅申報期來選擇,也就是說,按季納稅的納稅人,可以自某季度開始起選擇享受減免稅,按月納稅的納稅人,可以自某月度開始起選擇享受減免稅。

第二,在一般納稅人實際享受了增值稅減免稅政策后,再選擇放棄這一減免稅權的,應以書面形式提交放棄減免稅權的聲明,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。

舉例說明:一般納稅人享受和放棄增值稅減免稅應注意哪些問題?

例:某酒店實行按月納稅,按照規(guī)定,自2020年1月1日起,其提供住宿服務可以享受生活服務免征增值稅的優(yōu)惠政策。該納稅人可以在1月份就當月所有住宿服務繳納增值稅,向客戶相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并自2月1日起開始享受免稅。在享受了免稅后,納稅人可以放棄免稅,比如,該納稅人可以在4月份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放棄免稅聲明,并自2020年5月1日起,就其住宿服務按照現(xiàn)行征稅規(guī)定計算繳納增值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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